关于4月份商品期权合约到期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5-03-27 15:5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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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客户:
为确保期权合约到期日行权和履约的顺利进行,现就期权合约到期日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商品期权合约到期日如下:
1、广期所2505期权合约的到期日为2025年4月8日;
2、郑商所2505期权合约的到期日为2025年4月11日;
3、能源中心2505期权合约的到期日为2025年4月14日;
3、大商所2505期权合约的到期日为2025年4月17日;
5、上期所2505期权合约的到期日为2025年4月24日;
6、郑商所(对二甲苯2506)期权合约的到期日为2025年4月28日;
二、商品期权均为美式期权,可在到期日前任意交易时间(含到期日)申请行权,放弃行权只能在到期日交易时间申请;
三、到期日期权买方持仓申请行权,或按照交易规则自动行权,应在15:00前在期货账户准备行权所需的足额可用资金,资金不足部分将不予行权,期权卖方有履约义务;
四、商品期权行权/履约后获得期货头寸,行权/履约后期货持仓超过持仓限额或因行情波动导致可用资金不足的,我司将按照强行平仓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五矿期货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