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大连商品交易所经研究决定,自3月26日(星期四)结算时起,将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和聚氯乙烯品种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所保证金标准分别调整为5%和6%。我司将同步调整以上品种合约交易保证金最低标准为11%。
特此通知。
五矿经易期货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6日